1. 玩具EN71認證對玩具化妝服飾與預計兒童在玩要時穿戴的衣服要求:
包括牛仔服、護士服等,以及未粘附在頭飾上的長的飄拂的披肩等。測試時,火焰的蔓延速度不應超過如30mm/s,或應在第二根標記線被燒斷前自行熄滅。如果火焰蔓延速度在10~30mm/s之間,則玩具及其包裝上都必須注明下列警告:
“Warning! Keep away from fire.”
2. 玩具EN71認證對兒童可進入玩具的要求:
包括玩具帳篷、木偶劇場、棚屋和玩具隧道。測試時,火焰的蔓延速度不應超過30mm/s,或應在第二根標記線被燒斷前自行熄滅。測試時,如果火焰的蔓延速度大于20mm/s,則不能有燃燒碎片或熔融滴落物。燃燒碎片是指測試過程中從試樣上脫離并在掉落時繼續燃燒的材料;熔融滴落物為材料融化后落下的碎片。如果材料兩面不一樣,則兩面都需測試。
如果火焰蔓延速度在10~30mm/s之間,則玩具及其包裝上都必須注明下列警告:
“Warning! Keep away from fire.”
3. 玩具EN71認證對有毛絨或紡織材料面料的軟體填充玩具(動物與娃娃等)的要求:
軟體填充玩具是指:身體表面用紡織物或毛絨材料做成的玩具,用軟性材料填充(如聚 苯乙烯發泡顆粒、聚酯纖維或聚氨酯泡沫),因此可以用手隨意將玩具的主體壓縮。包括穿著或不穿服裝的軟體填充玩具。
此條款要求不適用于最大尺寸小于或等于150mm的玩具。玩具必須按提供的狀況測試,含衣服的玩具必須連衣服一起測試。如果在不損壞衣服或玩具的情況下可以脫去衣服,還應對脫去衣服的玩具進行測試。測試時,玩具表面的火焰蔓延速度不能超過30mm/s。
4. 測試報告:
按照EN71-2進行測試時,測試報告應提供并至少包含以下內容:
1)樣品的描述及說明;
2)參考本歐洲標準(EN71-2);
3)適用的條款;
4)測試條件及結果;
5)因協議規定或其他原因而與測試條款相偏離的行為,特別是需洗滌的樣品;
6)化妝服飾或預計兒童可進入的玩家的詳細的洗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