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寧波檢驗檢疫局統計,2009年,寧波地區被歐盟通報的出口機電產品25起、出口玩具產品2起,產品主要是插座、適配器、電熨斗、取暖器等小家電產品以及兒童望遠鏡、兒童自行車等。其中通報原因主要有產品設計結構不符合國外標準、有毒有害物質超標、CE等產品標識使用不當、產品材質不良存在安全隱患等四大類。
產品設計結構不符合國外標準
寧波某公司出口英國的兒童望遠鏡因存在窒息隱患而被通報。
根據歐洲EN 71-1:2005標準對其進行了機械和物理特性的測試,由于產品肩帶過長,可能引起小孩子纏繞脖子導致窒息,被列入中度到嚴重危害等級。據調查,該款產品由國外客戶提供樣品后進行仿樣設計,結構上沒有遵循國外標準的要求,安全性能存在重大設計缺陷。而該企業在出口時又將產品以天文望遠鏡(出口非法檢商品)進行申報,逃避檢驗檢疫部門的檢驗把關,導致產品被國外官方通報。
有毒有害物質超標
寧波某公司出口保加利亞的鋁制散熱器,該產品屬于出口非法檢商品,因產品的密封墊圈中含有石棉纖維而被通報。
石棉纖維為致癌物質,使用時會對消費者產生危險,不符合歐盟標準76/769/EEC、2003/53/EC和89/106/EEC。經調查,簽訂采購協議時國外客戶對產品密封圈沒有提出環保要求,而環保材料墊圈較普通含石棉墊圈價格高10倍,如采用環保材料墊圈,產品成本將增加10%,國外客戶出于價格考慮,要求采用普通墊圈進行生產。
此次通報,經分析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國內出口商和生產企業把客戶要求作為產品質量標準,只顧滿足客戶需要,對相關產品的進口國法規、標準缺乏主動了解意識,不知道石棉是歐盟REACH法規限制物質;二是部分國外進口商不可信賴,進口商不了解本國法規、標準和當地市場最新動態,沒有向出口商提出符合本國規定的需求;三是市場價格競爭原因,使進口商、出口商在材料選用上,達成廉價低質的共識。
輸歐產品CE標志使用不當
2009年4月間,寧波地區共有5家電源連接器生產企業被西班牙退貨,其中2家企業產品被西班牙官方通報。所涉及的均是轉換器、插座類產品。
調查發現,產品被通報和退運的原因是產品上的CE標志不符合CE認證的有關要求。據了解,CE認證有兩個前提基礎:一是必須要有待認證產品的歐洲標準,即EN標準。二是必須具備所適用的指令。而轉換器、插座類產品在整個歐盟市場內存在法式、德式、西班牙式等多種類型,對此歐盟尚無統一的EN標準。并且該類產品又恰恰不適合低電壓(LVD)指令(73/23/EEC,2006/95/EC)。2008年,歐盟出臺了765/2008/EC和768/2008/EC兩項旨在嚴格CE標志認證規定的法規,以確保產品安全。
不少企業對CE標志的使用存在不符合指令的一些問題:一是不該加貼CE標志的產品加貼CE標志,導致貨物到達歐盟口岸后被扣留、銷毀、退貨、通報;二是應該加貼CE標志的產品未加貼CE標志。
產品材質不良存在安全隱患
寧波某公司出口德國的蒸汽電熨斗因存在電擊危險,不符合低電壓指令2006/95/EC以及EN60355標準而被通報。
經調查,產生電擊危險的原因是產品在連接電熨斗和汽鍋之間的汽管電源線上承擔最大扭力的點發生破裂,有可能接觸帶電部件。而該汽管電源線是該公司向杭州某公司采購的,事后經對余樣進行檢測,采購的該批汽管電源線彎折試驗不符合標準要求。經查,該公司擅自更換了關鍵元器件供應商后未向檢驗檢疫部門申報,導致此次通報的發生。雖然該公司要求汽管電源線供應商提供了必要的資質證明(產品VDE證書等),并對汽管電源線進行常規收貨檢驗,但對供應商生產能力、質量保證等方面未進行有效評估,導致產品使用了不合格的元器件。
通過以上案例分析,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出口企業:要提高產品質量安全意識,積極主動了解掌握進口國有關產品的標準、法規以及更新情況,按進口國規定組織生產;要加強產品質量控制,對原材料進行風險評估,合理選用低風險材料,防止安全、化學等指標出現不合格;要加強與進口商的溝通,及時獲取進口國法規、標準和當地市場最新動態及消費者需求信息,盡量避免通報、退貨等損害國際聲譽和經濟利益的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