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3日,歐洲委員會在歐盟官方公報刊登通告,列出一般產品安全指令2001/95/EC下各項歐洲標準的名稱及參照資料。這份標準清單取代以前所有在歐盟層面公布的官方清單。
一般產品安全指令列出要成為安全產品所須符合的一般規定,適用于沒有特定法例約束的消費品,例如香煙打火機和自行車。不過,該指令也適用于受「行業性」法例監管的消費品,例如玩具、化妝品、電動設備等,以涵蓋行業性法例沒有包含的安全相關事宜。
因此,指令可說是適用于所有消費者可能感興趣的產品,覆蓋的事項很多,例如臨時禁售不安全產品、從市場撤回產品、向消費者回收產品,以及歐盟成員國當局的職權、監察工作和合作事宜。
指令也要求生產商負上責任,確保只有安全的產品才能投放市場及供應給消費者。這些責任包括提供充分的資料和警告,例如貼附標簽或提供使用說明。假如產品可能構成危險,生產商必須采取適當行動,例如從市場撤回產品,向消費者充分或有效地發出警告,或是向消費者回收產品。
「協調標準」是已獲歐洲其中一家標準機構采納的歐洲標準。產品若符合一般產品安全指令列出的協調標準,便可獲推定為符合指令的基本規定。這些協調標準的參照編號已于2011年4月13日在官方公報刊登,而這些協調標準亦已被轉置為國家標準。
下列為2011年4月13日在官方公報刊登的部分標準的參照編號:
家具:
折疊床 — 安全規定(參照CEN EN 1129-1:1995)及測試方法(參照CEN EN 1129-2:1995);
家用童床及搖籃 — 安全規定(參照CEN EN 1130-1:1996)及測試方法(參照 CEN EN 1130-2:1996);
戶外家具 — 供露營、家居使用及租用的桌椅 — 第一部分: 一般安全規定(參照 CEN EN 581-1:2006)。
兒童專用及護理用品:
嬰兒學步車 — 安全規定及測試方法(參照CEN EN 1273:2005);
嬰兒及幼童用奶咀 — 一般安全規定及產品資料(參照CEN EN 1400-1:2002),機械規定及測試(參照CEN EN 1400-2:2002)與化學規定及測試(參照CEN EN 1400-3:2002);
手提式嬰兒床及支架 — 安全規定及測試方法(參照CEN EN 1466:2004);
嬰兒背帶 — 安全規定及測試方法 — 第一部分:嬰兒背架(參照CEN EN 13209-1:2004);
自行車兒童座椅 — 安全規定及測試方法(參照CEN EN 14344:2004);
飲用設備 — 第一部分: 一般及機械規定與測試方法(參照CEN EN 14350-1:2004)。
游泳訓練用漂浮裝備 — 手持用漂浮裝備的安全規定及測試方法(參照CEN EN 13138-2:2002);
滾軸溜冰運動設備 — 滾軸溜冰鞋 — 安全規定及測試方法(參照CEN EN 13899:2003);
裝飾油燈 — 安全規定及測試方法(參照CEN EN 14059:2002);
童裝安全 — 童裝上的繩帶和束帶 — 規格(參照CEN EN 14682:2007);
自行車:
城市及旅行自行車 — 安全規定及測試方法(參照CEN EN 14764:2005);
登山自行車 — 安全規定及測試方法(參照CEN EN 14766:2005);
競賽自行車 — 安全規定及測試方法(參照CEN EN 14781:2005);
自行車 — 自行車配件 — 行李架(參照CEN EN 1487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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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C:2011:115:0005:0008:EN:PDF
業者可以付費獲取這些標準。有關資料可向歐洲各家標準機構或歐盟成員國的國家機構索取。下列網址載有更多關于協調標準的資料,包括該等機構的連結:
http://ec.europa.eu/enterprise/newapproach/standardization/harmstds/stdbod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