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規提案將取代指令2009/142/EC,在不修改指令2009/142/EC范圍的情況下,對其中一些規定作出了必要的更新和闡明。這些規定主要涉及部分的具體定義、歐盟成員國有關其供氣條件溝通的內容和形式、與其他關于燃氣用具的歐盟統一法規的關系,以及一些為了達成目標、減少歧義的基本要求。
本法規提案與NLF決議中的規定是一致的。該通報法規的擬批準日期為2015年年中,擬生效日期為自歐盟官方公報公布起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