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具業一直有向歐洲委員會及歐盟成員國表達意見,認為LED 技術尚未準備就緒。歐盟的原意是當鹵素燈泡被全面淘汰后,由LED 技術取代該等燈泡。
根據歐盟一項執行措施,即關于非定向家用燈具環保設計要求的第244/2009號規例,歐盟自2009年起逐步淘汰傳統燈泡,到2016年9月1日全面淘汰鹵素燈泡。不過,最近環保設計監管委員會投票決定把限期押后至 2018年9月1日。這是歐盟首次推翻已經協商同意的節能措施,令一些環保主義者感到詫異。
投票后,歐委會于2015年4月17日宣布,成員國贊成歐委會的方案,把全面淘汰能效低下的D級鹵素燈泡的限期延遲兩年。據稱,環保設計監管委員會在投票前進行了徹底及公開的檢討程序;歐洲議會成員、成員國有關當局、燈具業、消費者組織及非政府環保機構等均有參與這項評估工作。
歐委會承認,鹵素燈泡能效很低,而新技術如LED燈泡確實更具省電潛力,故此當初同意在2016年9月1日前全面淘汰鹵素燈泡。不過,歐委會分析過燈具市場和技術發展后,認為要在上述日期前以LED技術全面代替鹵素燈泡,實屬過早,而2018年是更為合適的限期。因此,成員國同意把限期押后兩年。自2018年9月1日起,部分非定向電源電壓鹵素燈泡(主要是梨型燈泡)再不能推出市場。不過,這項決議并不影響定向鹵素燈,例如射燈以及常用于書桌燈和泛光燈的鹵素燈泡。此外,新措施將不適用于已經放置在商店貨架的產品,該等產品可以繼續銷售直至售罄為止。
Lighting Europe秘書長Diederik de Stoppelaar表示,雖然2020年是淘汰鹵素燈的理想年份,但2018年也是折衷辦法。他說,替代技術需要時間發展成熟,然后才能在市場廣泛流通。
第244/2009號規例將被修訂,以反映環保設計監管委員會的決議。該項修訂將于歐盟《官方公報》中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