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為尼日利亞最大的進口國,近年來一直深受尼日利亞貿易保護主義的影響,今年6月23日,尼日利亞中央銀行又出臺一項長期禁令,禁止為特定類別的商品提供外匯兌換,禁止官方外匯市場為此類商品進口提供匯兌服務。限制進口匯兌的商品有:大米,水泥,人造黃油,棕櫚仁、棕櫚油、植物油,肉類和加工肉制品,蔬菜和蔬菜制品,家禽,雞,雞蛋,私人飛機,印度香料,罐頭魚醬油/沙丁油魚,冷軋鋼板,屋面板材,手推車,頭鍋,金屬箱和容器,搪瓷制品,鋼管,鋼筒,線材(變性/不變形),鋼筋,鋼絲,鋼釘,顆粒板,實木門,牙簽,玻璃及玻璃制品,廚房炊具,餐具,紡織品,陶瓷和陶瓷磚,織物,衣服,塑料和橡膠產品,聚丙烯,玻璃紙包裝,肥皂和化妝品,番茄和番茄醬,歐元債券和外幣債券/股票購買。尼日利亞并不禁止這些類別商品的進口,但是進口商必須使用自己的資金而不求助于尼日利亞的外匯市場。
而此項政策的出臺將大大增加進口商獲得外匯的難度,進而增加出口尼日利亞企業的收匯風險。據海關統計數據,2015年1月至5月,浙江轄區出口尼日利亞貿易額約6.4億美元,出口額位居浙江轄區對共226個出口目的國的第36位。嘉興轄區2015年1月至7月受理報檢出口尼日利亞食品有23批,貨值為 313萬美元,涉及企業有4家。
在獲知該政策后,嘉興檢驗檢疫局立即通知轄區相關出口企業,要求出口企業充分重視該項政策的潛在影響,在出口列表范圍內貨物之前必須和進口商確認其是否有不依賴于向中央銀行購匯即可付款的能力,以避免損失。
目前盡管出口貨物已經根據訂單要求按質按期交貨,但出口尼日利亞企業仍有可能面臨無法收到外匯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