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對玩具安全的關注日益加強,歐盟于2009年6月發布了新的玩具指令2009/48/EC,該指令也將于2011年7月正式開始生效。據悉,現行的指令88/378/EEC并未對EC符合性聲明(EC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做出要求,在新指令要求下,EC符合性聲明將成為強制性要求。
符合性聲明是新指令中對制造商提出的要求,是由生產商開具上面有歐盟代表的聯系方式及生產商和產品具體的信息。通過簽署EC符合性聲明,制造商必須確保其生產的產品符合CE認證條例的聲明。
根據新玩具指令2009/48/EC,EC符合性聲明必須體現指令中陳述的“必要安全要求”,并指示其遵守了哪些安全標準。EC符合性聲明必須譯成玩具銷售國家或制造產地的通用語言。
以下為EC符合性聲明的具體格式及要求:
1.玩具唯一的識別號
2.制造商或授權代表的姓名及地址
3.制造商對該聲明負唯一的責任
4.聲明的物體(玩具的可追查性),應包括顏色等使其能被充分識別
5.上述四條聲明的物品應該與歐洲相關協調立法一致
6.有關協調標準使用的參考,或者是與合格聲明相關的參考說明
7.公告機構的…(名稱,編號)…執行的(干預描述)…并頒發證書
8.附加信息:代表簽章(地點和頒布日期)(姓名,職能)(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