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標準:
EN55022(1998):測試信息技術設備的電波干擾特征,某些限制及其衡量方法。
EN61000-3-2(1998):測試輸入電流不大于16安培/相設備的諧和電流排放限制。
EN61000-3-3(1995):測試額定電流不超過16安培/相設備在低壓環境電壓浮動、變化的限制。
2.測試目的:
檢查被測設備是否達到上述EMC排放要求。
3.被測項目:
電源終端持續干擾電壓
持續干擾電源
輻射排放
諧和數
電壓浮動-變化
第二部分 對電磁干擾免疫
1.根據標準:
EN50082-1(1998):電磁兼容性---普通免疫標準
基本標準:
EN61000-4-2(1995-A1 1998):靜電排放要求
要求測試等級: 接觸排放4kV,空氣中排放8 kV
EN61000-4-3(1996):輻射電磁區域要求
要求測試等級: 3/10V/m, AM 80%, 80-1000MHz.
EN61000-4-4(1995):電源瞬時接通/切斷要求
要求測試等級: 1.0kV 交流,0.5kV直流和信號/控制線
EN61000-4-5(1995):突發
要求測試等級: 交流電 普通方式2kV, 微分方式1kV
EN61000-4-6(1996):傳導干擾
要求測試等級: 3V, AM80%(1kHz)
EN61000-4-11(1994)電壓充足,短時過渡,電壓不穩
要求測試等級: 10米減少30%,200米減少60%,1000米至少減少95%
2.測試目的:
檢查被測設備是否達到EN50082-1(1998)的EMC免疫要求。
3.被測項目:
EN61000-4-2 靜電排放
EN61000-4-3 輻射電磁區域
EN61000-4-4 電壓短時過渡
EN61000-4-5 突發免疫
EN61000-4-6 傳導免疫
EN61000-4-11 電壓充足,電壓不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