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向WTO秘書處通報了“修訂化妝品CE認證指令”(G/TBT/N/EU/4 )。基于SCCS最新的安全評定,該提案建議在化妝品CE認證指令的附件II中列出物質:四氨基嘧啶硫酸鹽(HC Red No.16),并禁止該物質在化妝品中使用。并在附件III第1部分中列出了最近由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SCCS)評定的27種染發物質。另外,草案還修訂了附件III第1部分中1-萘酚(1-naphthol)及間苯二酚(resorcinol)現行的使用條件。
該通報CE認證法規的擬批準日期:2012年2月開始。擬生效日期:自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起20天。各成員國應在該CE認證指令生效后6個月內完成國內法律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