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0日,歐盟官方公報公布了(EU) No 1282/2011號CE認證法規,修訂了關于食品接觸塑料材料及制品的(EU)No 10/2011號CE認證法規。新法規指出,對于2012年1月之前符合現有法規獲準上市銷售的塑料材料及制品而言,如果不符合該項最新CE認證法規規定,仍可在2013年1月1日之前上市銷售,相關庫存產品可以售完為止。
該CE認證法規自其在歐盟官方公報公布20天后生效。2012年1月25日,歐盟食品安全局(EFSA)又發表了食品接觸塑料制品的新CE認證法規的細節說明,即塑料實施措施,對法規進行了進一步的補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