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公報已經公告有關R&TTE指令調和法規: 原EN 50371:2002 將于2013年9月1日起由EN62479:2010所取代 法規EN62479:2010 規定了低功率電子產品電場輻射對人體基本要求的評估方法 (頻率范圍10 MHz到300 GHz), 廠商必須在產品技術資料中附帶此評估報告。 標準所涵蓋的是為低功耗電子和電氣設備相關的電磁場(EMF)的接觸限值評估方法。特別針對輻射功率小于20 mW設備的人體吸收比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