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日起,EN 61243-3:2010 將取代EN 61243-3:1998成為帶電作業(yè)電壓檢測器的協(xié)調標準。EN 61243-3規(guī)定了低電壓操作的帶電作業(yè)環(huán)境下使用的兩級電壓測試裝置的安全要求。該標準是LVD指令(2006/95/EC)的協(xié)調標準。
EN 61243-3:2010與EN 61243-3:1998的主要技術差異在于:
不再允許使用開關進行比例改變;
除下雨的情況下,所有的電壓檢測裝置都供室內和室外使用;
不允許使用帶鉤型結構的接觸電極;
不再有電壓等級(A和B)之分;
增加雙重或者加強絕緣的概念(或者在結構上提供同等的保護);
測試增加考量正常和故障情況;
升級EMC和相關要求和測試;
考量電壓干擾的影響;
增加電壓檢測設備的過電壓等級到至少需要等級III;
加強了電氣應力方面的保護(瞬態(tài)或者暫態(tài)的過壓);
所有的外殼(IP等級)保護等級增加到至少IP54;
開關的臨時負載的相關測試和要求有重新考量;
ELV電壓指示要求有重新考量;
電壓檢測器的等級N和等級S的操作的氣候條件的范圍有重新考量;
球壓測試參考標準EN 60695-10-2;
增加有關線材絕緣材料的磨損試驗;
增加了電壓檢測器在完成生產階段的符合性評估;
重新考量標準附錄中的附加功能;
刪除標準附錄中的抽樣方法和流程(根據(jù)EN 61318不適用);
刪除參考附錄中的接受度測試(在EN 61318中會被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