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把橫管和把立管組合件-側向彎曲試驗:在離把橫管末端50mm±1mm處施加450N的力持續1min,把橫管和把立管部件應無裂紋和斷裂,且把立管自由端的長度上測得的永久變形,自施力點開始每100mm不得超過20mm。
3)把橫光和把立管組合件-向前彎曲試驗:把立管最小插入深度,對把立管連接點向前、向下45°對把立管軸線施加500N的力保持該力1min把橫管或把把立管應無裂紋或損 壞,測得的試驗力施加點的永久變形按自由端的長度每100mm應不大于20mm。
4)把橫管和把立管組合件-疲勞試驗:第一階段在把橫管的兩端末端50mm處,在平行于把立管軸線的平面內,各施加完全相反的110N力100000次,在2端施加的為異相力,其方向平行于把立管的軸線其試驗頻率為25Hz。第二階段在把橫管的兩端離末端50mm處,在平行于把立管軸線的平面內,各施加190N交變力100000次,施加的為同相力,且平行于把立管的軸線,其最大試驗頻率為25Hz。
5)車架和前叉組合件:車架和前叉組合件的任何部分應無能見的裂紋或損壞,測得兩車輪軸線間的永久變形應不大于20mm。組合件后軸連接,使它可在垂直平面中轉動。將前叉支承在平鋼盯上,使車架處于正常使用位置,在鞍管上緊固一30kg的質量,使其重心位于離車架立管上部75mm處的鞍管軸線上。將組合件繞后軸旋轉,是30kg的質量位于后軸正上方,然后讓組合件自由落下到鋼矴上。
6)前叉:將前叉固定在相當于前管的夾臺上以400N的全反向動態力,在車輪平面內、垂直于前叉立管的方向上,通過一個安置在兩前軸接片的槽口中的滾輪,對前叉施加該試驗力100000次。試驗頻率不超過25Hz。測試后前叉任何部分應無損壞或有可見之裂紋。
7)車輪:在測量車輪的徑、軸向跳動時,必須裝上輪胎,并按輪胎標鑄的最大充氣壓 力充足氣;對于輪輞的同心度的測量則無須裝上輪胎,允許將輪胎卸掉。沿輪輞上的一合適 點,在垂直于軸的方向上測得的圓跳動量應不大于2mm。平行于軸方向上測得的圓跳動度應不大于2mm。
8)玩具EN71認證要求車輪/輪胎部件-間隙:車輪部件經裝車校正后,其輪胎對于車架和前叉部件、泥板 及其附件之間的間隙應不小于6mm。
9)車輪/輪胎組合件-靜負荷試驗:將組裝好的車輪按制造商建議的充氣壓力充足氣,將車輪適當裝夾就位,在輪輞上某一點施加200N的力,方向與車輪平面垂直。這個力只要施加一次,并持續1min。輪輞上施力點的永久變形應不大于1.5mm。
10)車輪的夾持:沿車輪拆卸方向對輪軸兩端對稱施加1000N的力,為時1min,輪軸與前叉之間應無相對位移。在螺母用手旋緊后在松開一周,沿車輪拆卸方向施加100N的力,前輪不應脫離前叉。
11)輪胎:制造商推薦的最大充氣壓力應標鑄在外胎側面,使外胎裝上車輪后易于被看到,將輪胎充氣到最大充氣壓力的110%,經過5min后外胎仍應完整地包合在輪輞上。
12)腳蹬:腳蹬的腳踩面應安裝牢靠,相對于其他腳蹬部件應無移動,腳蹬應能繞其自身的軸自由地轉動。在腳蹬的上表面和下表面都有腳踩面或者有一個認定的腳踩面,能自動地翻轉在騎行者的腳下。
13)腳蹬間隙:自行車應能由垂直位置向一側傾斜23°而腳蹬上的任何零部件不觸及地面。足趾間隙自行車的腳蹬到前輪胎或前泥板之間的間隙至少為89mm。
14)腳蹬動態耐久性:以100r/min的速率總共旋轉100000次,如果腳蹬有2個腳踩面的話,則在旋轉50000次以后,應將腳蹬翻轉180°再行試驗。
15)鞍座和鞍管:鞍座、鞍座支架或鞍座其他附件的任何部分,從鞍座表面與鞍管軸線的交點量起,應不高于鞍座表面125mm。鞍管上應有一個永久性的橫向標記,其長度應不小于鞍管橫截面外徑的長度或鞍管橫截面的鞍管尺寸。鞍管或者有一個永久性的檔塊,防止鞍管被拉出最小插入深度。向上施加400N向下施加300N測向施加100N后,鞍管無轉動。
16)鏈罩:自行車應安裝一鏈罩,完全遮住鏈條的外側面和邊沿、以及鏈輪和后飛輪、鏈輪和鏈條嚙合部的內表面。
17)玩具EN71認證要求平衡輪:每個平衡輪的垂直平面和自行車車架的中心線間的水平距離應不小于175mm,當自行車垂直置于水平地面上時,每個平衡輪的離地距離應不大于25mm。在負荷作用下,平衡輪的偏移應不大于25mm,其永久變形應不大于15mm??v向負荷后其永久變形應不大于15mm。